一直自诩有甚好的记忆力,被这本《无声告白》打脸了。看着它躺在kindle里这么久,最终下定决心读完的最后一刻,才猛然发现,这竟是一次重温。

记忆中模糊的碎片,随着阅读的过程慢慢组合,进度条到达99.9%的时候,破镜重圆。窥探到的不是作者的生活,而映射的画面是自己。

忘掉这本书的内容,其实也算情理之中。回想第一次读这完本书的时候,只留下了这是“美国亚裔作者写的亚裔爱与挣扎”这种阅读理解答案一般的印象,对于这种本来就找不到共鸣的煽情,毫无动摇。刚刚到美国上学的我,对于所有的事物都充满着新鲜感。新的环境,新的同学老师,新的教学方法。我拿着新买的kindle在新年看完这本书,穿上新鞋下楼和新朋友们一起打球,最后在新到的PS4上通宵玩新出的GTA5。随着时间的的推移和学业上的觉醒,关于这本书的浅显的感受,就渐渐和新鲜感一起烟消云散了。

这个时代,虽然歧视与不解依然存在,相对于书中的背景,今非昔比。男主詹姆斯这样的受过高等教育,工作稳定,如今应该能生活的更加幸福。虽然亚裔跨种族的婚姻,还是相对少见一点,但是主流社会接受度还是比书中的年代高出许多, 围绕宗教建立华人社区也是一片欣欣向荣。刚来美国的时候,出于对新生接机学长的感谢,我参加了他邀请我去的每周例行安排的教会活动。这样的教会活动,在我们学校的中国留学生中非常普遍,所以当时的我也想借此机会认识一些新朋友。教会的活动基本上就是以见面,吃饭,唱歌,分享为主。大部分新生刚开始的目的主要就是前两项,后两项是真心参与还是勉强参加,在此不评价。我作为从小接受无神教育和崇尚依靠自我的人,不带任何不敬的说,后两项我真的觉得是一种浪费时间。尽管学长主动点我名进行互动分享的时候,我也能说出一些东西,但是实在是做不到虔诚,最后就慢慢远离了这样的活动。不得不说,教会中那些前辈确实是非常的优秀,但是是不是真正融入了美国社会,我并不知道答案。我只知道我,没有融入他们。

詹姆斯和玛丽琳的爱情,虽然我没有体验过,但是这五年来无论是从开始上学到跟导师做事还是最后搬砖,这种克服文化的差异形成人际关系的难度,让我体会了一番什么叫做从入门到放弃。当我还对美国有着新鲜感的时候,我还努力的和更多的美国本地人交流,或者尝试成为朋友。我承认我一开始的时候,甚至刻意的不去和中国背景的学生交往,就是希望能更好的融入美国。在前两个学期,我确实通过自己的努力认识了很多美国朋友,其中有一些现在还算有少许联系,主要都是LinkedIn或者Instagram这样的社交网站上的联系。我敢大胆的认定,占了口语和知识面的优势,我当初在我的中国朋友里面,应该算是结交美国朋友最多的之一。这些经历对我后来的面试什么的确实有用,但是仅此而已。事实上,单纯从人际关系上来说,我还是没有真正的融入美国。毕业之后夏洛特的经历在此不提,以我现在所在的相对文化包容性更强的加州为例,我和同事之间工作交流没有任何的问题,但是到了在工作时间之外,几乎没有交集。我与我的美国同事,固定的交际时间就是每周一次的小型聚餐。每当聚餐的人数越多,我就越感受到无力。他们经常会讨论一些我完全不了解的东西:且不说星球大战星际迷航圣诞经典这种,还有各种各样的老电影电视剧,流行的梗,视频的笑点等等。那种感觉,就像我和我的老铁黑吴亦凡,讲《极限挑战》、《武林外传》,发表情包,说费玉清段子的时候,一个美国同事旁听的心情。因为这个原因,同事邀请我参加一些下班之后的喝酒聊天的活动,我一律婉拒了。我承认,我现在没有刚来美国时候的那种好奇心了,但是经历了这两年的工作毒打,让我在这样的活动中尬笑或者根本笑不出来,这个场面是在是过于揪心,不忍直视。

当年在我开始打算为写论文选课的时候,认识的新的美国人的机会越来越少,课堂逐渐被印度和中国占领。而在我开始写论文不用上课的时候,更是失去了和当年认识的那些美国朋友为数不多的交际机会。尽管有时候在学校碰到也会打招呼尬聊几句,实际上也并不能加深互相的了解。我的朋友从美国人变成了印度人最后变成了中国人,我从汉堡披萨卷饼咖喱又吃回到了川菜火锅烧烤,我的朋友圈逐渐又从facebook回归到了朋友圈,就像是一种逃不出的圈套,我最终也没有能够克服它的束缚。

主角的儿子内斯,总是像坚硬外壳带着刺一样,保护着自己的妹妹和自己敏感的内心。而妹妹莉迪亚,则是用一种更加阴郁孤僻的方式逃避着。很多的时候,我就同时能体会到这两种心情。那些日子和朋友开黑打dota的时候,每次遇到有人说出带着种族歧视的话语的时候,一贯佛系的我,总是会跟对面吵起来。虽然我大部分时候知道不要和喷子一般见识,但是看到对华人不敬的说法,每次很上火。可能嘴上说着无所谓,身体还是渴望着融入和认可。最后,当一次又一次因为这些琐事开始对我的论文进度开始有影响之后,我选择了逃避,选择了不争,我也基本放弃了各种竞技对战的游戏。明明是自己放弃了,却不愿意说出真相,我最终从内斯变成了莉迪亚。在美国生活久了,对于种族歧视这个话题开始变得敏感与小心。平心而论,大部分的时候的大部分人都是非常友好或者至少“装作”友好,但是每天在充斥着这样的话题的环境中生活,就算是像我这种很多时候神经大条的人,也难免改变一些看法。记得有次和一个美国同学约好去一个地方,最后我在那里等了一下午他也没有来。就是这样简单的“放鸽子”的事情,当时的我也会有意无意的往歧视的方向上想。后来同学道歉了,并且后来也给我在跳槽上一些帮助,之后遇到的类似经历的时候,还是有会有一些顾虑,或者更直接的选择逃避。

书中还有一个关键角色,杰克。片面的讲,他的有些方面就像是我在美国见到的很多美国人的综合。印象最深的就是在大家以为他和莉迪亚有各种关系的时候,他其实是喜欢着内斯。美国,应该是世界上最具包容性和所谓人性的国家了。在这里,一个人真的可以想成为他自己想成为的任何样子。在我现在所处的公司,除了满身文身,一头粉发的程序员,我和听力受损的同事打过招呼,我见过下半身瘫痪靠着滑板上班的员工,我也见过身着女装的大叔。在很多其他的地方,这样的情况真的很难想象。我想这样自由与包容, 就是为什么很多人愿意在美国留下的一方面吧。

《告白与告别》,好像是我来美国之前看过的最后一本韩寒的书名。今天在新公司正式呆满了一年,想到5年前来美国的雄心壮志,我好像从来没有真正想过,或者想清楚过移民的问题。那些为opt和h1b工作签证焦头烂额的日子,反倒是然我对移民这件事情没有了任何的期待。在美国,一个人确实有很多机会成为他想成为的人,但是世界这么大,一个人并不是只在美国才能成为自己想成为的人。每当我想到那些为了留在美国所作出一切努力,甚至不择手段的人,真的会觉得不值得。我曾经也是他们其中的一员,为了一个身份,想尽了各种办法,为了“改变命运”,必须乞求一丝怜悯才能得到工签、绿卡、国籍。现在我收到了工签中签的消息,我的命运也没有被它改变。我不相信只有美国才是唯一的选择,相信自己才是我的选择。如果五年前我是对美国告白,那么现在我就是要告别了。 五年前,我忘记的这本《无声告白》,我确实是没有看懂;五年之后,我看懂了一点自己。

在告白和告别之间,我选择优秀。

201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