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不懂的书
by HKSStar
“Don’t judge a book by its cover.”
这是我看到《绿皮书》这部电影介绍时在脑海里蹦出的第一句话。 出于对奥斯卡最佳影片这个头衔的好奇,跟风狗当然没有错过在盗版网站上观看这部影片的机会。
看完这不电影的第一感觉就是:这是一部好电影,但是奥斯卡最佳?我持保留意见。作为一个非电影粉丝,我不敢妄言奥斯卡的真实水平或者含金量,但参照我心目中的好电影比如《阿甘正传》、《肖申克的救赎》来做标准,这部电影除了主题很符合当今美国的政治诉求之外,其实只是一部中规中矩的好电影而已。
在我看这部电影之前,网上大部分的评论都围绕着“看完想吃炸鸡”等等诸如此类。炸鸡的起源可能不一定和非裔有关,作为一个常看美国饮食节目的人,很清楚炸鸡在美国南部黑人饮食风格中的地位,炸鸡作为Soul Food的组成部分,可以说是非裔心中的灵魂食物之一了。有趣的是,这部电影真正吃炸鸡的部分可能也就是不到10分钟的片段而已,虽然这个片段本身很有深意:作为一个黑人,主角钢琴家竟然会在一开始拒绝他们族裔的“灵魂美食”,反而是他的意大利司机显得更“黑人”一些。大部分人关注的是“炸鸡真好吃”这个点,可能很多人也和我一样只是蹭个热度,对于黑人族裔背景文化这本大书也没有什么了解,或者只是了解皮毛。这本书,在我在美国呆了接近5年之后,我一度以为我读懂了很多,实际上也许只是看懂了封面而已。
我最早接触的黑人文化,应该就是从NBA而来。从幼儿园始接触NBA的时候,对人种和肤色并没有什么概念,就更别说种族歧视和种族主义这种高深的东西。对黑人,尤其是美国黑人的了解,应该是从初中的美国史和英语课里面第一次读到南北战争的历史和第一次学到那个N开头的词。我印象非常深的一点就是,第一次学习到N词的时候,老师举的例子是如何记住o结尾复数形式加es的单词,她告诉我N词的意思是“黑人”。从初中到高中,对NBA越来越喜爱,也开始对说唱有了越来越多的研究。当一次上在高中英语课上,我给同学介绍黑人说唱把所有的black替换成了N词之后,底下有个同学指出我用词不当,我才明白这个N词的真正意思。感谢这位同学让我四年之后少挨了一顿毒打。
转眼到了大学,尽管在蜗壳的校园生活里,接触了一些非洲的留学生,但是除了对说唱和篮球感兴趣之外,其实对黑人的文化并没有真正的了解。而种族主义和种族问题,我的态度也只是单纯源自我要做一个品德高尚的人的这个动机,所以对任何人都要平等对待。我第一次真正意义上和美国黑人群体交流,是2013年第一次到美国的那段经历。其实在四年前,我差一点就去了美国,但是因为猪流感的原因,出国之梦直到四年之后才还愿,这四年间我不知道我多少次脑补了《楚门的世界》的剧情。上飞机之前我还觉得飞机会因为各种不可抗力而取消,等到在洛杉矶机场看到奥巴马的那张脸的时候,我才意识到,我并不是男主角。
我和我的伙伴寄宿在美国的一个黑人家庭里,一开始我已经预料到了这个情况。当初在给寄宿家庭写自我介绍的时候,我特意强调了我喜欢篮球和说唱。内心里,我也是渴求能和黑人生活一段时间。可能小时候说唱听多了,篮球看多了,总是自以为自己是个黑人,一定会和他们打成一片,而不是被打成一片。我寄宿的家庭是一个后来来看比较典型的美国黑人小中产(?)家庭,开始看介绍的时候,男主人的职业是园丁(gardener),女主人具体的职业名称忘记了,不过基本上等同于国内社区居委会委员这样的职业,只不过居委会换成了天主教堂而已。经过几天的观察,发现男主人其实就是看家的,是自己家的园丁,再简单一点其实就是自由职业,或者说无业吧。女人扛起一片天,在我所熟知的黑人社群中,不在少数。家庭成员里还有四个孩子,两男两女,大哥结婚生子了,二姐在谈恋爱,三弟和我当时差不多年龄,四妹刚刚17岁。三弟有一个兄弟在暑假的时候会住在他们家(后来听说此人是孤儿,不可考证),算是一个homie的角色,所以家里有10个人住在一起。刚到美国的那种新鲜感,至今还记忆犹新。当地人对我们的新鲜感,更是让我感受到了美国人民的热情。我们和三弟和他的homie活动的比较多,有时候也和二姐四妹一起。刚来的几天,他们带我们体验真正的“社区文化”,不是星光大道,不是自由女神,不是奥特莱斯。是开车去买披萨,看邻居和男主人在车库里赌钱,听三弟和homie们轰汽车引擎喷垃圾话等等。在加州的阳光下,听着California Love这种感觉,直到我现在开车的时候还能体会到那种亦可赛艇。
我一度以为他们的生活就是这么简单快乐,表面上确实是这样。但是这些东西就像书封面的颜色一样,简简单单一目了然,却又完全无法代表什么。第一次让我产生不理解的事情,发生在某一天的傍晚,我们一起出门散步,去逛超市。路上,三弟和他的homie吧帽衫的帽子戴上,就像那些嘻哈歌手一样的风格,二姐就劝到,不要这样看起来像“gangsta(帮派分子)”一样。话音未落,一辆警车从我们旁边经过,非常刻意的减速,就像突然进入了慢动作回放一样的速度。但是因为我们什么也没有做,只是看起来帮派了一点,警车也就开走了。当时我的脑子里就在想:这警车是在区别对待吗?而随后在超市里面发生的事情,着实冲击了我的观念。三弟和他的homie,走进了超市没有人看管的货架上,“拿”了好多小零食,装进了口袋。我注意到了这一点,以为只是口袋比较好放,然而出门的时候,他们并没有付钱的打算,最终也没有付钱。我非常的震惊,但是也没有好意思多说什么,我忽然明白了警车减速的原因。我婉拒了三弟送我的零食,内心里确实太难接受。然而之后发生的事情,让我更加困惑了,三弟和homie并没有自己留下这些零食,他们走出超市不远,看到路边的流浪汉,好声好气的把这些“拿”来的零食全部分给他们了。这件事情对我的冲击一直延续到今天,我至今还无法找到一个解释:他们到底算是好还是坏?也许用那句陈词滥调来解释,世界上就没有绝对的好坏吧。
封面的颜色远远没有封面的内容丰富。这些天,女主人家的亲戚也来串门了。其中有一个三弟的表兄,非常的生龙活虎。第一天看到我们就问我:兄弟,我们找一个妞,一起车震玩3P怎么样?尽管我词汇量大加上驾龄长,这一波开车还是让我猝不及防。不了不了,你们玩吧。我尴尬而不失礼貌的拒绝了。当天晚上,四妹和几个表妹跑到我们房间里聊天,细节不记得,反正最后就聊嗨了。四妹就问我们:我们几个里面你最想亲谁?我的小伙伴二话不说就挑了一个亲了一口(???),瞬间就把锅甩给了我。母胎solo的我实在是尴尬的不行,四妹似乎看出来了,就对我说:来,我让你亲。正人君子(怂)的我,坐怀不乱的答道:使不得使不得,我还单身。单身不是更好吗?四妹一脸问号。然后我就继续母胎solo了。可能是觉得我太无趣,她们散了,小伙伴夜话:美国还是开放啊,嘿嘿嘿,好兴奋。
小伙伴的兴奋不太持久,第二天开放的三弟表兄就给他上了一课。我们在公园里听表兄飙车,突然一个女孩带着一个蹒跚学步的小孩也到了公园里。她们的出现,让表兄突然急刹车,心不在焉的和我们说了几句之后,看我们被三弟的话题吸引走了,就开始偷偷的靠近那个女孩。看表兄走远了,二姐才告诉我,那个女孩是那个小孩的妈,表兄“很可能”是她的爸爸。要知道,表兄是过来串门的,并不是常住,家里据说也比较远,每年只有暑假才会来。而那一年的表兄,才17岁。
这本书经历了太多,我努力的分辨着,封面上的字甚至都不再清楚,似乎还有一些灰尘。当我发现我钱包少了100美元的时候,我不太相信,在行李里翻来覆去的找了一天,未果。在和家庭一起去湖边野营了一个周末之后,回到家,我发现我又少了100美元,我最不想面对的一个现实:我的钱被家里人拿走了。也难怪平时吃的热狗的在这几天被大排骨给替换了,听到另外一家黑人家庭寄宿的同学跟我反映了同样的问题之后,我心里非常的不忿,然而想到身在异国他乡,却只能忍气吞声,唯一的区别就是每天只能让钱包和我一起睡觉了。
日子还是在嘻嘻哈哈和嘻哈中慢慢的过去,这件事情的不满也被在美国的各种新奇给冲淡。有一天,在车上听着说唱不断重复着那个N词,我斗胆问了一句:为什么你们会用这个词?难道不是歧视用语吗?四妹告诉我:这个词是只能在我们的群体之中互相使用的,因为2pac说过,er结尾是代表着被奴隶的锁链拴住的黑奴,而a结尾代表着带着金项链的现代黑人。听完我觉得醍醐灌顶,立马来一波商业单吹:我有时候真羡慕黑人与生俱来的说唱天赋。万万没想到,我说出N词的时候没有反应的四妹,这个时候突然发怒了:你什么意思?正当我感觉到震惊的时候,二姐帮我打了圆场,说:他说的不是你想的那个样子。我十分困惑,但是也不敢再多说一句,生怕四妹要把我踹下车去。我不理解,为什么他们要我表演Chinese Kungfu的时候,我都没有生气,我夸奖一句还差点被打。一年后,我才从美剧里看到,在很多美国人,尤其是黑人心中,就算是赞美之词,如果和肤色种族挂上钩,也会被他们归类为种族主义。这种敏感如玻璃一般,不破会刺眼,摔碎会伤人。
这件事情之后算是给丢钱事件火上浇油,让我生活的更加小心了,甚至慢慢开始和家庭疏远,更多的接触其他同行伙伴的寄宿家庭。最后几天基本上除了回家睡觉,主动交流的也越来越少了。曾经以为处下了一家人,最后发现,一切似乎又回到了原点。告别晚会上,我和我的伙伴“精心”准备了一个表演,内容当然是说唱,直接炸翻全场。当我看到我的家庭们和我们一起随着节奏挥手,为我欢呼的时候,我似乎明白了,无论我们之间经历了什么,他们的爱与恨总是那么的简单。
我最后一次看到寄宿家庭的消息,是一年后,四妹的Instagram上她晒出了她和她儿子的照片。而那一年,我正式开始了我的美国求学生活。不知道什么时候,我对她取消关注,在他们家住了半个月,最终还是彻底失联了。当年我丢的200美元,直到好几年之后,我才终于不再耿耿于怀。每当我在uber上和黑人司机聊的上天入地,在路上被黑人点赞我的球鞋的时候,我似乎还是会有一种,我也许像一点点黑人的错觉吧。5年后,我辗转多个城市,最终来到了现在这个地方,发现和当年寄宿的家庭只有半个小时的车程,也算是一种冥冥中的缘分。
这本书,我最终还是只停留在了封面,我不知道,也许永远不会知道,书里的内容到底是什么。或许,内容真的就是这么直白简单。
2019-3-22